此圖截自網路-博客來
先來說一下借這本書的初衷好了。
本來是絕對絕對不會對這本書起興趣的,就這書皮而言。
但是看到後頭的簡介,說如果看過追風箏的孩子以後,要評論最好友誼還太早,
先再看過這一本「我的三壘手」再說。
就衝著這句話,逼逼逼幾聲,消磁,它就被我帶回家了啊啊!
真正的讀後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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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實說,我實在不怎麼瞭解1940年左右的美國職棒,在我印象裡,
只有近年來風靡的洋基
以及有一年不小心看到全壘打比賽裡出盡風頭的某位紅雀隊員
就這麼兩家球隊,當然,這本書的查理是巨人隊員,
傳奇的.369打擊率(我也不知道多高
這莫名其妙就被本書主角喬弟給纏上,就此,起了個頭。
前段其實有點沉悶,看得有些亂,但進入中段,才開始知道書本的走向,
這兩個毫不相干的人,查理和喬弟,從針鋒相對、欺騙、誘拐的筆友到
相知相惜、互扶互持的朋友、兄弟;他們的信寫得太多了,
多到自然,多到不得不寫信、很想寫信、
很想瞭解對方近況以及無時無刻的關懷,年紀差了十歲,卻成了這種朋友。
跟我以前追求的朋友定義有很大的差別。朋友不就應該是一個眼神一個會意嗎?
不必言語,就能知道對方的想法,
但喬弟和查理全都說出來了,不管是透過言語還是書信
ps他們信裡有太多的PS了,忍不住也想ps一下。
ps喬弟說過一句話,他會一直待在布魯克林,
因為查理曾經在這裡,所以他也會永遠待在這。
如果他們的友誼不會有這樣的結果,如果他們的友誼會一直實體的存在
直到永遠,那我就不會在看完書以後,突然覺得,朋友難尋,一陣空虛。
ps最後的最後,還是感謝作者讓我知道朋友的定義如此寬闊
今年能不能30萬字不知道,但我必須努力實現。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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